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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行动】进行时!通川警方接连破获多起案件

通川公安 2021-07-07


近期,

通川警方在“秋风行动”中

接连破获和查处多起违法犯罪案件,

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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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一起盗窃案,追回脏款12000元

2018年9月12日,分局双龙派出所接到群众桂某报警称:其绑定在手机微信上的银行卡竟然在其不知晓的情况下,被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走现金12000元。

接到报警后,双龙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和开展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5岁,宣汉县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述了其在和工友桂某日常接触中偷记下桂某手机解锁密码、微信支付密码后,先后两次趁桂某熟睡时利用桂某本人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到自己微信账户上盗取现金120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日常生活、工作交流中,大家要特别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之提供、泄露给其他人。特别是要妥善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第三方支付密码等私密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破获一起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诈骗案

近日,分局西城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查处违法行为人罗某林(男,20岁,眉山人)。

经查: 2018年8月21日 至8月27日期间,罗某林冒充工商局工作人员,通过告知受害人王某某可以为其安排工作,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需要缴纳各项费用为由,先后多次从王某某处骗取钱财共计2300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林已被依法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 面对各种戴着“伪装”面具的诈骗行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易选择去汇款,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或者朋友商量解决。面对像上述案件中这样“找上门”来所谓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核实其证件和身份信息,不要因只言片语就相信对方,避免自己的财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查处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案

近日,分局朝阳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案,查处违法行为人李某超(男,25岁,达川区人)。

9月7日中午,朝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场所检查工作中,发现在西外龙泉路附近某酒店玻璃上贴有一则非法利用警用标志的贷款广告。

随即民警通过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按图索骥,查找到违法行为人李某超,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李某超系达州市某借贷公司员工,为推广和拓展其业务,将印有人民警察标志和个人联系方式的非法广告对外张贴,用于招揽有贷款需求的客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将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对违法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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